公司:南通欧萨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数据查询电话:0513-85181000
服务建议:13951412688
业务咨询:13711038364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36号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实训楼6楼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新建纺织品生产、加工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南通三杰纺织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 |||||
建设地点 | 南通市通州区先锋镇工业集中区南区 | |||||
主要产品名称 | 浆纱、织布 | |||||
设计生产能力 | 浆纱2000万米/年、织布200万米/年 | |||||
实际生产能力 | 浆纱2000万米/年 | |||||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10.3 | 开工建设时间 | 2010.4 | |||
调试时间 | 2010.9-12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18.10.25-2018.11.9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南通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通州市场环境科学技术指导站 | |||
投资总概算 | 60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12万元 | 比例 | 2% | |
实际总概算 | 600万元 | 环保投资 | 12万元 | 比例 | 2% | |
验收监测依据 | (1)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自2017年11月20日起实施); (3)《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 第14号(2013年2月27日); (4)《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规定》(苏环委(98)1号)(1998年1月4日); (5)《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通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监[2006]02号)(2006年2月20日); (6)《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江苏省环境环保局,苏环控[97]122号文)(1997 年 9 月 21 日); (7)《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江苏省人大委员会,2009年9月23日); (8)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相关工作的通知 (苏环规﹝2015﹞3号)(2015年10月10日); (9)《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2015年10月25日); (1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2017-06-01实施); (11)《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2015年12月30日 ); (12)《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苏环办[2018]34号(2018年1月26日); (1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环办环评函[2018]9号(2018年5月15日); (14)《南通三杰纺织有限公司新建纺织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州市场环境科学技术指导站,2010年3月); (15)南通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对《南通三杰纺织有限公司新建纺织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通环建【2010】92号; (16)南通欧萨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2018)环检(欧萨)字第(OS2018HW0181)号。 |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1.废气 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 表1-1 大气污染物排放综合标准 建设项目有组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表2二类区时段标准,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分别为:颗粒物30mg/m3,SO2 100mg/m3,氮氧化物400mg/m3,林格曼黑度1级,具体执行标准见表1-2; 表1-2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节录 单位:mg/m3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具体见表1-3。 表1-3 项目废水排放标准 单位:除pH外为mg/L 3.噪声 周三北路南侧50米内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4类区标准,即昼间70dB(A)的限值,夜间55dB(A)的限值;其他区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具体见表1-4。 表1-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值 4.固废标准 一般固废的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 危险废物的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 |
表二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本期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2-1: 表2-1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表 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产品名称设计年生产规模(万米/年)生产时间生产车间浆纱20002400h纺织200合计300 本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见表2-2: 表2-2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表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表见表2-3: 表2-3 主要原辅材料表 序号名称用量t/a备注1棉纱6000外购2抗静电剂3外购3PVA50外购,直接使用4石蜡10外购,直接使用5水13000自来水公司6电10万kWh电网 建设项目水平衡见图2-1: |
表二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1、生产工艺流程 建设项目产品主要为浆纱,具体生产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见下图2-2。 主要工艺流程介绍: (1)整经::整经是将一定根数的棉线按工艺要求宽度和密度平行而均匀地卷绕在经轴上,以满足后道工序需要。 (2)浆纱:通过浆纱工艺利用浆液提高纱线的强度和耐磨性。调浆时,直接将PVA浆料按比和水混合,同时直接通入蒸汽进行加热搅拌,使浆料溶解、膨化,上浆时,为增强浆料的可上性和流动性,须直接用蒸汽对浆槽中的浆料进行加热,水蒸气直接进入浆料中。 (3)烘干:烘筒为夹套加热,高温高压蒸汽直接进入其内。放出的热焓对紧贴烘筒外壁的上浆后的纱进行加热烘干,其中的水分以水蒸气的形式进入环境空气。烘筒内放出热焓后的高热蒸汽,通过疏水阀主要以冷凝水的形式排放,部分蒸发损耗,进入环境空气, (4)织轴收卷:把烘干后的棉纱织轴收卷,满足后道工序的需要。 (5)穿综过筘:穿综过筘是根据织物的要求将织轴上的经纱按一定的规律穿过停经片、综丝和筘,以便织造时形成梭口,引入纬纱织成所需的织物,这样在经纱断头时能及时停车不致造成织疵。 (6)喷气织造:喷气织造是利用空压机挤出的空气带动纬纱在经纱间按一定顺序往复穿梭而成,织成坯布。 主要原材料用量和能源消耗: 主要原材料用量消耗表 |
表三 污染物的排放及防治措施
1.废水排放及防治措施 1.1生产废水 项目原环评时设有4t/h燃煤蒸汽锅炉两台(一备一用),锅炉年用水约12000t/a,产生锅炉杂排水1000t/a,清净冷凝水约8800t/a,浆纱机和调浆桶清洗废水800t/a。锅炉水膜除尘废水经中和、两级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现已改成燃气锅炉一台,用水量仍为12000t/a,锅炉杂排水1000t/a,清净冷凝水8800t/a用于调浆,浆纱机和调浆桶清洗废水800t/a由本地区专业公司志康环保服务所处理。燃气锅炉无锅炉水膜除尘废水。 1.2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饮食活动及厕所冲洗水所产生。项目实行三班工作制,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拥有工人50人,提供一餐。按照排污系数法,生活用水按40L/d/人计算,则项目总生活用水量为600t/a。污水产生量按生活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80t/a,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氨氮。CODcr初始浓度按300mg/l计算,则产生量为0.144t/a; NH3—N初始浓度按35mg/l计算,则产生量为0.017t/a。 表3-1 生活污水产生情况表 厕所冲洗水经公司化粪池处理作为有机农肥综合利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委托本地区专业公司志康环保服务所处理。 2. 废气排放及防治措施 原环评中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煤产生的S02和烟尘。项目设有4t/h燃煤蒸汽锅炉两台(一备一用),年用煤量2200吨,预计产生烟气12640万标立方米。燃煤含硫按0.8%计、SO2转化率按80%计,则年产生SO2约28.16t/a,初始浓度约1066.7mg/Nm3;根据类比资料显示,烟尘初始浓度约1800mg/Nm3,烟尘产生量约47.52t/a。 现改为燃气锅炉,年用燃气量为60万立方米,废气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废气经过省煤器装置降低排放温度,同时可以余热利用,为调浆工段提供热水。 通过省煤器后由9米高30厘米直径烟囱排出。 3.噪声排放及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螺旋式空压机锅炉风机以及喷气织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源强在80-90dB(A)左右,设备主要噪声源见表3-3, 表3-3 主要设备噪声情况表 4.固废排放及防治措施 原环评中项目主要固废为锅炉煤渣及水膜除尘产生的灰渣、织造产生的废纱、生活、办公垃圾。锅炉煤渣及水膜除尘产生的灰渣按燃煤的30%计,则产生量为660t/a;织造产生 的废纱按用量的0.8%计,则产生量为48t/a;生活、办公垃圾按每人每天0.5kg计算,则生活、办公垃圾产生量约7.5t/a。 现在改为燃气锅炉,无锅炉煤渣和水膜除尘产生的灰渣。 织造部分未按原环评计划建设,所以也无织造废纱产生。 现在仅有生活、办公垃圾,生活、办公垃圾产生量7.5t/a。由环卫部门清运。 |
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环评主要结论: (1)废水 项目锅炉杂排水作为清净下水直接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轻微,清净冷凝水部分被生产工艺回用,其余作为清净下水直接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轻微。浆纱机和调浆桶清洗废水经厂内收集槽收集后送本地区专业处理公司处理,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改为燃气锅炉后,无锅炉水膜除尘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有机农肥综合利用,预计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轻微。产生的废水都能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无明显污染影响,措施可行。 (2)废气 原环评中:厂方设置水膜除尘器+淡碱喷淋装置,烟尘和SO2通过9米烟囱高空排放,均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 71-2001,表l、表2二类区II时段标准,预计对外界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改为燃油锅炉后,厂方设置省煤器,锅炉废气经省煤器后通过9米烟囱高空排放, 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 71-2014)燃油锅炉的排放新标准。 (3)噪声 噪声控制方面,厂方按照“闹静分开、合理布局”的原则,将空压机置于厂区北侧,织造车间置于厂区西侧,封闭生产。同时设备安装将采取适当的消声、减振措施。在设备选型上优先考虑选用低噪声设备。厂界四周种植高质量的绿化带,以达到衰减噪声辐 射、控制污染的功效。通过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可起到一定的隔声减震的效果,预讳西侧厂界可能会出现噪声瞬间超标现象,其它噪声测点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2类区标准,由于噪声源距离附近住户超过100米,因此不会产生扰民影响,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措施可行。 (4)固废 项目锅炉煤渣及水膜除尘产生的灰渣用作铺路;织造产生的废纱经收集后对外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办公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产生的固废都能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无明显污染影响,措施可行。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表4-1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及落实情况 序号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实际落实情况1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建议进行落实,做到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严格招待“三同时”制度,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2严格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水膜除尘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少量含浆料废水混入煤炭燃烧,生活废水经治理后作为有机农肥综合利用,公司不设废水排口。实行了雨污分流。浆纱机和调浆桶清洗废水在燃煤锅炉改为燃油锅炉后,经厂内收集槽收集后送本地区专业处理公司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有机农肥综合利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送本地区专业处理公司处理。公司无废水排口。3采用优质低硫燃料煤,锅炉废气经收集治理后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 71-2001)》表1、表2的二类区标准,烟囱高度不低于35rn。-已按环保要求,由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 71-2014)》表1的新标准。烟囱高度为9米。4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1类区标准。厂方按照“闹静分开、合理布局”的原则,将空压机置于厂区北侧,织造车间置于厂区西侧,封闭生产。同时设备安装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在设备选型上优先考虑选用低噪声设备。厂界四周种植高质量的绿化带,达到了衰减噪声辐 射、控制污染的功效。5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按固废处置要求妥善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不可随地堆放。公司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固废处置要求妥善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不随地堆放。6污染治理工程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 并将处理方案报我局备案,污染防治工程由有相应资质的公司设计和施工,具有相应的资质。7建设项目的规模、设备类型和数量必须与环评一致,如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审批要求和本环评内容组织实施,需重新环保审批手续。按审批要求和本环评内容未增加建设内容,而只是织布部分未实施。 |
表五 监测分析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
质控措施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 监测过程严格执行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 630-2011)实施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技术。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和分析按国家环保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及江苏中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质量体系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 所有监测仪器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现场监测仪器使用前均经过校准;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监测人员经考核,所以监测仪器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现场监测仪器使用前均进行校准,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废水现场采样10%的平行样,实验室加测10%平行样,废气采样仪现场前做好校核工作,噪声测量仪器性能符合GB 3785和GB/T 17181对2型仪器的要求,在测量前进行声校准。 监测分析方法表 项目分析方法颗粒物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5432-1995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二氧化硫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氮氧化物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过难关紫外分光光度法烟气黑度HJ/T 398,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氨氮HJ 535-2009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化学需氧量HJ828-2017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悬浮物GB/T 11901-1989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总磷GB 11893-1989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厂界噪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仪器法 |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本项目的验收监测委托南通欧萨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监测报告见附件(2018)环检(欧萨)字第(OS2018HW0181)号。 (1)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项目和点位布设位置如下表所示。 表6-1 废气监测项目和频次 (2)废水 本项目废水监测项目和点位布设位置如下表所示。 表6-2 废水监测项目和频次 (3)厂界噪声 表6-3 噪声监测项目和频次 (4)固(液)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固废为浆纱工段的废纱和生活、办公垃圾,均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表七 监测结果与评价
7.1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调查和气象情况 南通欧萨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23日,11月27日~ 28日对“南通三杰有限公司“新建纺织品生产工艺和加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工作;验收监测期间公司各生产装置及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各产品产量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详见表7-1。 表7-1 监测期间生产负荷 日期产品名称及规格设计生产量实际能力(万米/天)生产负荷(%)(万米/年)(万米/天)2018.11.22浆纱20006.675.5822018.11.23浆纱20006.675.8872018.11.27浆纱20006.675.379.52018.11.28浆纱20006.675.684 |
续表七 监测结果与评价
7.2 监测结果与评价 7.2.1 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 验收监测期间废气监测结果表明: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 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7-2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 (单位:mg/m3) 检测项目检测日期检测位置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最大值标准值(mg/m3)达标情况颗粒物11.22参照点10.0690.0700.0700.1571.0达标监控点20.1220.1050.105监控点30.1390.1220.122监控点40.1560.1570.12211.23参照点10.0870.1050.1040.1561.0达标监控点20.1390.1220.139监控点30.1560.1390.156监控点40.1390.1220.121 建设项目有组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表2二类区时段标准,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分别为:颗粒物30mg/m3,SO2 100mg/m3,氮氧化物400mg/m3,林格曼黑度1级。 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7-3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一) 项目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内径(m)处理装置监测时间点位频次标态烟气流量(Nm3/h)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气筒 颗粒物90.3省煤器装置2018年11月22日处理装置后11329<20<0.02721362<20<0.02732060<20<0.041均值1584<20<0.032评价标准1203.5达标情况达标达标2018年11月23日处理装置后12280<20<0.04622220<20<0.04431835<20<0.037均值2112<20<0.042评价标准1203.5达标情况达标达标 |
表7-3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二) 项目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内径(m)处理装置监测时间点位频次标态烟气流量(m3/h)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气筒 SO290.3省煤器装置2018年11月22日处理装置后11329ND/21362ND/32060ND/均值1584ND/评价标准1203.5达标情况达标达标2018年11月23日处理装置后12280ND/22220ND/31835ND/均值2112ND/评价标准1203.5达标情况达标达标 |
表7-3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三) |
表7-3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四) |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
7.2.2 废水监测结果与评价 本项目污水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 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7-4 废水监测结果(单位:mg/L pH(无量纲)) 7.2.3 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 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7-5 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 (单位:dB(A) 噪声测点日 期结果结果评价昼间标准N12018.11.2253.155达标N252.455达标N351.855达标N453.455达标N12018.11.2353.755达标N253.255达标N352.655达标N454.155达标噪声测点日 期结果结果评价夜间标准N12018.11.2241.845达标N240.145达标N342.945达标N440.445达标N12018.11.2340.745达标N239.445达标N341.145达标N441.745达标 7.2.4 固(液)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固废为浆纱工段的废纱和生活、办公垃圾,均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验收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固废零排放。 |
附件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验收监测结论 (1)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最高值0.157mg/m3,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 经监测,燃气锅炉废气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最高值小于20mg/m3,排放速率最高值小于0.046kg/h,SO2 排放浓度均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高值44mg/m3,排放速率最高值0.1kg/h,林格曼黑度1级。燃气锅炉废气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1)。 (2)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污水包括化粪池废水和食堂废水,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浆纱机和调浆桶清洗废水在燃煤锅炉改为燃油锅炉后,经厂内收集槽收集后送本地区专业处理公司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有机农肥综合利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送本地区专业处理公司处理。公司无废水排口。 (3)噪声 厂方按照“闹静分开、合理布局”的原则,将空压机置于厂区北侧,织造车间置于厂区西侧,封闭生产。同时设备安装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在设备选型上优先考虑选用低噪声设备。厂界四周种植高质量的绿化带,达到了衰减噪声辐 射、控制污染的功效。 验收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昼间最高值为54.1dB(A),夜间最高值为42.9dB(A)。 (4)固废 本项目主要固废为浆纱工段的废纱和生活、办公垃圾,均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验收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固废零排放。 |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新建纺织品生产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 / | 建设地点 | 通州区先锋镇工业集中区南区 | ||||||||||||
行业类别 | 17 纺织业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
设计生产能力 | 浆纱2000万米、织布200万米 | 实际生产能力 | 浆纱2000万米 | 环评单位 | 通州环境技术指导站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南通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号 | 通环建[2010]92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2010.4 | 竣工日期 | 2010.10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
验收单位 | 南通三杰纺织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南通欧萨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浆纱达到75%以上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6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12 | 所占比例(%) | 2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600 | 实际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12 | 所占比例(%) | 2 | |||||||||||||
废水治理(万元) | / | 废气治理(万元) | 噪声治理(万元)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他 (万元) | /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7200 | |||||||||||||
营运单位 | 南通三杰纺织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验收时间 | 2018.11 |
续表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代替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颗粒物 | / | 小于20 | 30 | / | / | 4.752 | 4.752 | / | 0.33 | / | / | / | |
二氧化硫 | / | 未检出 | 100 | / | / | 18.3 | 18.3 | / | 未检出 | / | / | / | |
氮氧化物 | / | 44 | 400 | / | / | / | / | / | / | / | / | / | |
烟气黑度 | / | 小于1级 | 1级 | / | / | 小于1级 | 小于1级 | / | 小于1 | / | / | / | |
排水量 | / | 480 | 480 | 480 | / | ||||||||
化学需氧量 | / | 268 | 500 | / | / | 0.144 | 0.144 | / | 0.13 | / | / | / | |
悬浮物 | / | 31 | 400 | / | / | / | / | / | 0.016 | / | / | / | |
氨氮 | / | 0.92 | 15 | / | / | 0.017 | 0.017 | / | 0.001 | / | / | / | |
总磷 | / | 3.72 | 8 | / | / | / | / | 0.002 | / | / | / | ||
危险废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般固废 | / | / | / | 0 | / | / | 0 | / | / | 0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4)-(5)-(8)-(11)+(1);
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t/a;废气排放量—万Nm3/a;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t/a;水污染物排放浓度—mg/l;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水(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t/a
附图3 项目平面布置及监测点位布置图